一、项目编号:GXNNZC2023-G3-1-13-XYGC(GX220121)(招标文件编号:同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广西税务网络发票和委托代征代缴系统功能拓展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千翔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金龙路2号南宁万科大厦C座4层401号

中标(成交)金额:28.65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广西千翔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广西税务网络发票和委托代征代缴系统功能拓展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广西税务网络发票和委托代征代缴系统功能拓展项目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1)。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广西税务网络发票和委托代征代缴系统的功能模块集成,完成广西税务网络发票和委托代征代缴系统“日清日结”功能拓展工作,经初验通过交付使用;从项目初验合格之日起提供为期一年的运维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邹庆平、陈友初、吴玉军、林桂江、黄海庆(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的基准价下浮30%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8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http://guangxi.cqydrs.com/)、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xxyzx.com/)。

3.中标金额:人民币贰拾捌万陆仟伍佰元整(¥286,500.0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5号        

联系方式:宁冰 0771-5562212,蓝俊 0771-58507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            

联系方式:陈法林0771-5824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法林

电 话:  0771-5824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