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协议受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同时也受以后颁布(或修改)的法律、法规的约束。
2. 电子税务局系统所有权和运作权归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所有,纳税人必须完全同意所有条款,才可以通过本系统办理各类涉税事项。
3. 纳税人凭登录账号+密码+手机动态密码在网上办理业务。密码和手机动态密码是纳税人重要的资料,请务必妥善保管,凡使用密码+手机动态密码办理的业务和所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纳税人本人办理,并由纳税人负责。
4. 纳税人对通过电子税务局系统所录入和提交的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纳税人办理业务后,如需要查询,可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系统的相关查询功能。如有疑问可拨打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咨询热线。